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从当事人知道名誉权受损以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三种时效期间,即普通时效期间为三年,特别时效期间为一年,另外规定了最长时效期间为二十年。因请求权的不同,诉讼时效的期间也不同。《民法通则》规定了下列请求权适用一年的特别时效期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作为名誉侵权案件当中的受害人,受害人在知道别人侵犯自己名誉权以后,长达三年内没有任何维权举措的,基本上就会丧失胜诉权。不过,一般的侵害名誉权都是按照民事纠纷来处理的,侵犯名誉权已经严重到侮辱诽谤地步的话,可能会被判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如何确定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
      如何确定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一、如何确定企业清偿债务的顺序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


·医疗过失的情形有哪几种
      医疗过失的情形有哪几种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免责声明签字的重要性
      免责声明签字的重要性如今社会上,不管是公司、个体都会有推卸责任的时候。所以事先写好相关的免责声明。这样对待公司以及个体都起到保护作用。而且......


·股权投资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股权投资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一、股权投资含义股权投资(EquityInvestment)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
      公安机关在刑拘后批捕通知家属吗需要通知家属。刑事拘留、批准逮捕不通知家属,属于违法。但特殊情况例外。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一、商品房现售的条件?
      一、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一般应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现售商品房......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该怎么办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该怎么办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该怎么办:一、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一、工伤车祸用人单位如何赔偿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一般由工伤保险基和用......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几天的探视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未获得子女归属权的一方对子女有探视的权利。探视的具体时间、范围内次数、时长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参与调解,拒不执行......


·醉酒无证驾驶小车怎么处理
      小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小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


·在单位干活扭腰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干活扭腰算不算工伤?在单位干活扭腰一般可以按照工伤处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