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证据的表现性有哪些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 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实物证据具有以下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 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j由于各 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j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 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
3、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
二、实物证据的运用规则
实物证据自身客观性较强,但它是哑巴证据,不能自动对案件事实作出证明,从而不容易为司法人员和当事人所直接了解,而且还可能被伪造、变造或发生变催因此,为保证某证明力和判明其真实性,司法人员和当事人等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其一、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对实物证据进行收集和提取。实物证据的收集主要是通过察验、搜查、知押、“查证、调取、当事人提供等 方式进行∥采取上述方式收集实物证据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如对收集的实物证据要开列清单或开具收据,并暴保管,不能保存的应采用拍照、制作模犁、绘图等方法进行保全和固定“实物证据的取得。要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如扣押物品清单、调取证据清单等
三、实物证据的移交处理
实践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不宜移送的赃款赃物,主要包括:
(1)不宜移动的物品,如房地产、建筑材料等;
(2)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有价证券等;
(3)不宜长期保管的物品,如易腐、易霉、易变质的食品
以上就是我们对“实物证据的表现性有哪些”问题的回答。实物证据作为有具体形象的证据,有比较强的客观性,也比较稳定。但是却不能有效的还原具体的情景,只是片面的反映。所以,把实物证据和言辞证据相互结合才可以更好的了解案情。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泰兴市信息公开的方法是什么
信息公开本来就是要充分保证民众能够参与到行政管理的过程当中的,也就是自己所处城市的很多变化其实并不是单由行政机关就有权力去决定的,很多问题上......
·一、动产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动产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1、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
·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类型有哪些?
能行使不安抗辩权类型有哪些?在司法实践中,抗辩权是与请求权同时出现的,目的在于对抗对方的请求。当事人若想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是对方当事人没有......
·存单质押优先受偿是怎么回事?
存单质押优先受偿是怎么回事?1、存单质押的方式有哪些?①金融机构贷款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
·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
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一、利用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点有哪些?1、犯罪对象的无形性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独特性质,它决定了知......
·法律规定传真的合同有效吗
传真的合同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
·我国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什么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
·注册资本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经济的发展,带动着国家政策的变化。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政策朝着愈发宽松的方向发展。企业的数量的增加,投资机会的日益丰富,使得许多人萌生......
·非法集资返还比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像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涉及领域较为广泛,受害者人数众多,涉案金额也非常大,因此,公安机关在破获非法集资缴纳非法所得以后,不可能将所获得......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需要和房东协商。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
·丈夫是精神病现在能否离婚
丈夫是精神病现在能否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