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一、常州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
二、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定义的内涵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在职职工由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自由职业者(即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体劳动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开设手续,按《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申报。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职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三、 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是否允许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劳部发[1995]262号)规定
凡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支付退休(退职)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凡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进行基本养老金计发
办法改革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如10年或15年)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月支付其养老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退职)金的办法;
由于企业破产、濒临破产、租凭、承包、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安置富余人员及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重新就业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凡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人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支付其养老金;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办法,必须立即纠正。
常州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如上所述,无论是个人还是用人单位都应该严格按照缴费比例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无法自己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因此用人单位的缴纳就很重要。所以,我们要经常关注一下用人单位是否及时足额的缴纳了五险一金,一旦发现漏缴,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维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进行交通事故赔付注意什么事项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实际造成了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害的,此时作为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在实际进行交通事故赔付的时候,也有一些需......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一1、申请人:广州市___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___号法定代表人:......
·雇佣童工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也随着如今教育的弊端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踏上了工作的旅程,也就是所谓的童工。国家为了保护这些童工的利益不被侵犯,从而......
·公安侦查退赃流程有哪些?
一、公安侦查退赃流程有哪些?应当在司法机关的要求下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需要相差多少年数?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下班途中出现事故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出现事故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出现事故算不算工伤?下班途中出现事故是可以算工伤的,但如果是个人主要责任的话就不能算作工伤。根据法律规......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了几种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了几种《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审理案件时做的司法鉴定是证据吗?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仅需要进行多方的查证还需要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物进行一一的甄别,如果有涉及到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证物更加会小心的对待以免......
·羁押时怀孕审判前生产可以监外执行吗
羁押时怀孕审判前生产可以监外执行吗一、羁押时怀孕审判前生产可以监外执行吗?对于即将生产的孕妇是可以监外执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
·过失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需要说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里面其实并没有过失杀人罪,这可能是人们习惯性的说法,对应的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由于行为人主观心态是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