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营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营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是可以根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来要求人身赔偿和财产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责任者,由于自己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合法财产或者人身权利损失,依法用一定数额的财物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修复费用、折价赔偿部分费用、车辆残值减少部分费用、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费用等。
  
  二、需要哪些证据索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所需证明如下:
  
  1、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需要发票、明细单);
  
  2、营养费(需要医嘱批注)一般每天几十块钱不能,各地不一样;
  
  3、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需要收入证明、诊断证明);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需要诊断证明);
  
  5、护理费=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或护理人员收入(天/月/年)×护理天数(需要收入证明、诊断证明);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需要鉴定结论);
  
  7、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需要价格证明);
  
  8、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需要死亡证明);
  
  9、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需要死亡证明);
  
  10、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抚养人数(需要达到被抚养条件和抚养人数证明);
  
  11、交通费、鉴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需要发票);
  
  12、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需要发票);
  
  13、精神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情况确定);
  
  14、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要价格评估和发票);
  
  15、车辆贬值损失(需要鉴定结论);
  
  16、停运损失=行业收入标准×停运天数(需要相关营运证明)。
  
  交通事故发生后,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能获得赔偿,只有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
  
  在当代社会营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它所涉及到的一些赔偿款项的话是比较多的,不仅仅是包括有人员伤害所应当治疗的费用,护工费用,还有就是车辆本身的损失,也是需要对方来进行赔偿的,这个时候车辆维修的价格会有一定的证据来进行提供才能获得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各种类型的法人任命书范本
      各种类型的法人任命书范本法人任命书是一项重要的书面材料,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人身权益,所以它的格式最重要的就是要书写规范,比起简简单单的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


·强迫交易罪的胁迫手段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的胁迫手段有哪些?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


·中级法院判决后还能再上诉吗
      对于不同级别的法院,具体管辖的案件不同。其中大多数的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来审理的,而在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不服的时候,上诉期内也允许向中级法院......


·公章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科技的发展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丰富的变化,也为某些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其中技术手段的发展为司法鉴定做出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在诉讼案件......


·涉案金额3000万判几年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一、给女方彩礼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给女方彩礼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


·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有什么分割原则?
      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夫妻关系不和而离婚,婚姻中财产的分配是是比较麻烦的事情,房产到底要如何分配才是合法的,才能在夫妻离婚后不受房产遗留问题的困扰......


·法院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法院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


·一、离婚财产分割无效范本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无效范本是怎样的?在离婚协议的约定中,由于当事人的无效约定情形很多,但最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六种:1、约定某一方一定期限内不得......


·判处缓刑发现新罪怎么判?
      判处缓刑发现新罪怎么判?判缓刑前,即本罪尚未判决,此时发现漏罪的,应当前、后罪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