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作出工伤认定后不认可劳动关系怎么办?

作出工伤认定后不认可劳动关系怎么办?作出工伤认定后不认可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以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来说书写好相关的申请书递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按照规章流程来进行安排认定。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杜绝这类问题的关键,当然是事前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以下三种:一是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这也要求劳动者必须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二是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但要注意除非同事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或者具有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同事必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处理,即:“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三是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四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为此,对一些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单位,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行调取相关的资料。在当代社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果确实属于工作性的伤害的话,用人单位也不会推脱自己的一些赔偿的责任,毕竟都是由工伤保险条例来予以赔付的,但与此同时有一些可能并不认可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维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依据《社会保险法》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资诈骗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诈骗团伙的手段越来越高明,在时代进步的同时,他们的诈骗方法也与时俱进,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便涉及到非法集资的陷阱,有些人也会因为法律意识的......


·劳动合同法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一、以前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1、以前同事欠钱不还首先可以询问对方不能还钱的理由,如果借钱当时并没有说清楚是借钱,同......


·婚前检查在哪里做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婚前检查就是男女双方在去进行结婚登记前进行的身体健康检查,其检查的内容具体包括: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三个项目。今天就向您......


·一、复婚后再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一、复婚后再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协议、诉讼是复婚后再离婚财产分割的固有方式,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


·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2023
      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


·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的理由应该怎么写
      申请撤销著作权登记的理由应该怎么写所谓撤销著作权登记的这种情况,肯定是当事人已经依法在当地的版权登记中心对著作权进行过登记了,但是可能因为某......


·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对现公司的股价有何影响?
      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对现公司的股价有何影响?一个公司,想要规模发展的越来越大,以及未来的走向更加明确化,那么毋庸置疑的,大多数公司都会考虑上......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