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夫妻分居二年未离婚又重婚犯法吗

夫妻分居二年未离婚又重婚犯法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虽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3、 根据以上对于重婚的认定,我们可以看到,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是不构成重婚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都不算重婚。法律上对此种情况没有处罚的措施。  但是,对于婚外同居造成的损害,婚内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再收集证据的基础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在刑法上没有什么处罚措施,但是在民法上,还是可以请求一些赔偿的。二、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综上所述,分居但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且生育子女的,应当构成重婚罪,应当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婚外同居一方造成损失的,婚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离婚或者丧偶同居在一起的一方,丧偶一方不能构成重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变更监护人可以协议吗?
      一、变更监护人可以协议吗?可以协议。监护人是可以协议变更的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


·用小篆注册商标侵权吗?
      用小篆注册商标侵权吗?一、用小篆注册商标侵权吗?是要符合条件就不会侵权的;商标的侵权的要素有: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


·传唤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传唤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


·债权人代位权答辩状法律知识解读
      债权人代位权答辩状法律知识解读首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


·签一年劳动合同违约金两倍规定是什么?
      签一年劳动合同违约金两倍规定是什么?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可以在内容当中约定违约金按照劳动工资的两倍进行计算,但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够超过实......


·过期不还钱是否要支付利息
      过期不还钱是否要支付利息一、过期不还钱是否要支付利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工程款纠纷起诉的条件是什么?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相应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2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企业股东变了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股东变了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20%交纳个人所得......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一)公司更名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条件会有什么?构成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条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1、客体要件。本罪犯罪客体......


·房屋强拆,当事人该如何举证?
      房屋强拆,当事人该如何举证?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房屋强拆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有举证的责任,所以被告人提供强拆是合法的证据,如是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