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关于行贿怎样才能立案?

一、行贿怎样才能立案?2012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外公布。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解释分别对“情节严重”、“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作出具体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也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此外,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但具有以上情形的,也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解释规定,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解释,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解释还规定,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与行贿犯罪实行数罪并罚。行贿人揭发受贿人与其行贿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依照刑法中关于立功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很多人的观念里面有行贿罪就必然有受贿罪,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行贿罪与受贿罪并不一定会同时存在。我国对行贿罪的处罚还是算比较严厉的,最高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希望各位能够加强自身预防犯罪的意识,不要让自己走私违法犯罪的道路。行贿罪与受贿罪有很大的关系,行贿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谋利的目的,所以通常的请客送礼吃饭等等叙旧情的行为,一般不能算的上时行贿的行为,需要行为人利用金钱来兑换有关人员的权利,以持来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才构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法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每一个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一般由总经理和董事长担任,法人负责对公司进行管理。有些情况下,比如公司兼并重组,或者法......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


·一、交通事故伤者开颅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者开颅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伤者开颅的赔偿情况是要看是导致的伤残的程度或者说根据具体的损失情况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在这其中的话,包括......


·如何注销公司法人?
      如何注销公司法人?需要哪些材料?市面上存在许多公司,但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持续运营下去,在经营过程中,有些公司可能会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破产......


·私募基金购买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购买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法律上没有禁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同业竞争行为,只对公司高管和董事有相应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


·两个人不在一起多久可以离婚
      男女在成为了合法夫妻之后本应该生活在一起,这样对双方之间感情的增进也是有所帮助的。但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多种原因而导致婚后分居两地生活,那此时夫......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一、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和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按照《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
      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怎么办?购房合同中甲方违约金不支付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后可以适当的减少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根据《民......


·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婚罪案件怎么判刑
      一、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婚罪案件怎么判刑?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表现形式(1)已经......


·哪些情形会造成合同无效
      哪些情形会造成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