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非机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规则

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对于非机动车来属于天然的劣势,从情理上来分析,车行驶可以对人造成伤害,而人不能对机动车造成破坏,于情是合理的。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人对交通规则不了解,造成交通不便,致使交通事故发生的也不少,那么非机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非机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规则
  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5、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输工具,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基于这种考虑,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机动车驾驶人需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这充分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4、但是,如果能够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而且必须是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才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非机动车撞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很灵活的,一般由过错方承担大部分责任,某些情况下甚至出现了由行人负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议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土地转包与土地的转让在字面上看起来差不多
      土地转包与土地的转让在字面上看起来差不多,都有转手之意。但是实际上,土地转包与土地转让的区别绝不只是字面上的不同,两者之间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大......


·宁夏吴忠市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
      宁夏吴忠市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现在全国各地都在进行拆迁,拆迁已经成为很常见的现象。这是因为国家的快速发展没有足够的商业用地来支撑,所以进行征......


·车祸造成工伤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如果员工在上班途中或者工作的时候发生车祸,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员工人身或财产遭受的损害,此时需要实际作出赔偿。那车祸造成工伤要赔偿的......


·民营企业员工受贿算不算犯罪?
      一、民营企业员工受贿是涉嫌非国家人员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规定了什么?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规定了什么?政府有权力对那些作出违法行为的公民予以对应的处罚,但实际上政府在面对某些比较严重的事项上没有足够的权力......


·第二次贩毒十克判多久有哪些规定
      第二次贩毒十克判多久有哪些规定第二次贩毒十克左右,应当按照贩毒种类及其犯罪情节定罪量刑,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


·江津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津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当前,各地城市建设和发展脚步越来越快,高速公路作为联通各地的交通基础设施,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建......


·一、酒精达到多少才算醉驾?
      一、酒精达到多少才算醉驾?(一)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


·夫妻离婚一方的赌债另一方要还吗
      夫妻离婚一方的赌债另一方要还吗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


·不想起诉离婚怎么拖时间长如果你不想离婚
      不想起诉离婚怎么拖时间长如果你不想离婚,但对方已经起诉,你可以找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这样法院就不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不能离婚,要再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