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行贿与索贿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行贿与索贿的本质区别是什么?行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行为人偷税而给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走私人员为走私物品进出口而给予海关人员以财物等;也包括违背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提干、就业、入伍条件的人,得以升学、提干、就业、入伍。索贿,是指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索要,是指行为人在进行职务活动时,向当事人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要求贿赂,但未使用要挟胁迫的方法;勒索,指使用要挟胁迫的方法,明示或者暗示如不送财物其事就不好办或者会有严重后果,迫使对方不得已给自己送财物。索贿并非刑法上规定的罪名“索贿”不是单独的罪名,而是受贿罪的一种类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劳动合同协议书。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索贿罪是主体主动要求获得不合法的利益。贿赂罪主体没有主动的意愿。肯定是索贿罪重。一般就是革职交出赃款,判刑,上千万就打头了。二、行贿罪一般怎么样判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我国现在的法律法规规定,一般来说是没有索贿这一项罪名的,只有行贿和受贿这一项罪名,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涉及到所会,那么法院和检察院对其进行判决和上诉的罪行也一般都是进行行贿或者是受贿的相关的罪行来进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是怎样的
      就遇到的交通事故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不能是法院受理了案件就完了,在等待开庭之前,当事人应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打官司程序、证据方面......


·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肇事的一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从而
      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肇事的一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若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的话,则此时肇事者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了。在实......


·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是多久一、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是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


·欠钱不还法院怎么样判
      若证据充足,欠钱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甚至可能会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有的人因为事先没有搞清楚产权信息,导致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有的人因为事先没有搞清楚产权信息,导致购买到那种无产权或者只有部分产权的房子,这势必会给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因而,在购......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怎么申请?
      因为有工伤保险的存在,工人们进行工伤认定时可以积极的维护自身权益。但由于各方利益无法达到平衡,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工人不服工伤认定,这时就需要行......


·有社会抚养费吗征收社会抚养费有哪些规定?
      一般违法生育规定的男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使现在开放了二胎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男女还是需要上缴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强制征收,所以人......


·诉讼离婚手续具体是怎样的
      夫妻要想离婚的,不管是通过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此时都是有一定手续的,而只有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那么才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今天......


·起诉离婚都要小孩法院怎么判
      看具体情况定。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


·孩子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
      一、抚养权情况(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