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贿赂和行贿多少构成立案?

一、贿赂和行贿数额多少构成立案?
  
  贿赂和行贿都是一个意思,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行贿是违法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有行贿罪和对非国家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达到立案标准。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达到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第十一条第三款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综上所述,行贿或者贿赂他人,数额在三万以上的,应当出具刑事立案书,启动侦查程序。当然,有些犯罪分子向多人行贿,甚至用诈骗等非法所得行贿的,公安机关也会依法追究其行贿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连云港租售同权房子是否有相关规定?
      连云港租售同权房子是否有相关规定?江苏连云港并没有明确的开始推行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


·劳动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计算?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计算?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指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开始,有效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购买或者划拨的都是使用权。分以下几种情况......


·新婚姻法离婚酒席钱彩礼钱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我们知道,随着人们婚姻观的变化,结婚、离婚也变得越来越简单,所承受的心理负担也是越来越小......


·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房地产引发的纠纷多种多样,不少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因此也向法院进行了相应的起诉,但是法院并不是对于所有的关于房......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案由是什么?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的案由是什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根据民诉法规定,案由应当是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继承人继......


·人民检察院退补侦查是好还是不好?
      一、人民检察院退补侦查是好还是不好?人民检察院退补侦查并没有好与不好之说,这是对案件与其当事人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案标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


·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
      夫妻离婚后债务归男方还是女方?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


·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
      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买卖有土地使用证的小产权房是可以买卖。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借条上只有小写没有大写是否合法?
      借条上只有小写没有大写是否合法?一、借条上只有小写没有大写是否合法?借条上只有小写没有大写是合法的,但是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争议。我国法律并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