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以离婚逃避债务是否合法?

以离婚逃避债务是否合法?以离婚逃避债务是不合法,因为他已经损害到了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肯定是不合法的。法院在实际处理对夫妻离婚债务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有些夫妻因为不愿偿还债务,逃避债务。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方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以及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等等行为,都应该认定为无效,因为它违反了《民法通则》的禁止性规定,即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民事行为。离婚时对债务的非法处理行为,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新的生活当中离婚的时候,需要关于夫妻的共同债务来做出一个合理的规定,比如说双方共同承担或者说是其中一方能承担所有的债务,但需要明白的是不管怎么样来说的话,债权人都不能够损害到他们的利益,因此如果一旦损害可以向法院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开具工伤鉴定证明书需要提供的材料是:工伤认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


·一、企业破产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是什么?企业破产安置补偿问题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


·盗窃财物的数额如何计算
      对于盗窃行为,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在处罚的时候,此时除了要对相关行为做出认定之后,同时还要具体确定盗窃财物的数额才行。那此时,盗窃财物的数额如何......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我国《民法典》缺乏上述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


·玩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玩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在当今社会最不乏的就是玩具,各类形形色色的玩具适用于各个年龄段的人。玩玩具在人类社会中常常被作为一种寓教于乐的方式......


·去法院起诉几天能受理?
      去法院起诉几天能受理?一、去法院起诉几天能受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经过国家有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是你的起诉条件是符合我国法律规......


·独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
      独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独资企业部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有限......


·民间借贷流程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流程是怎样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


·一、租房合同没备案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租房合同没备案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格式的内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格式的内容有哪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编号:被通知人:所属部门:因下列第__1__项原因,根据《》及单位规章制......


·法律上浙江网络诈骗多少
      法律上浙江网络诈骗多少立案网咯诈骗已经不是新鲜的事了,很多人都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了,在经济发达的浙江也出现了网络诈骗,但是对于浙江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