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法律依据
  
  午休时受伤,算工伤吗?午休时受伤是可以算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职工符合本上述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所述,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抢险救灾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醉酒或者自杀,吸毒或者自残的行为不能单位工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根据我国刑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法律规定,酒驾已经纳入刑法范围,轻则处以罚款处罚,重则可承担刑事责任。但在实际案件中,酒驾被告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时,可以提出上......


·我国劳动合同备案后自离后会有什么影响吗?
      在当今社会上,当我们从学校出来进入社会到企业工作的时候,入职时我们都会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时候,入职后我们觉得这家企业不适合自己或者......


·离婚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一、离婚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
      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一、借款未到期可以起诉吗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


·使用权房子继承有何规定?
      使用权房子继承有何规定?只有使用权的房产不能继承。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


·自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吗
      是的,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按下列步骤和环节进行: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


·贯彻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指什么
      贯彻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指什么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合同是生活的必要,贯彻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并且正确履行合同的义务......


·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对他人身体进行故意伤害的时候,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结果或者仅仅是造成了轻微伤的结果,则此时并不能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说到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上......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


·医疗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


·公证遗嘱能不能变更和撤销?
      公证遗嘱能不能变更和撤销?一、公证遗嘱能不能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能变更也能撤销,并且撤回或者是变更的方式,在新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