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国家法定加班工资一小时是多少?

国家法定加班工资一小时是多少?1、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2、休息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3、法定休假日;日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300%。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即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1、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三、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去哪里投诉?议向用工地劳动监察投诉,该单位已经严重违法。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1、投诉人身份证;2、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考勤记录;7、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综上所述,工人在企业加班干活,如果是小时工,则应当按照小时标准拿到加班工资,在计算上,用合同规定工资算出小时平均工资,再根据加班工资的支付倍数确定。企业拖欠不给加班工资,工人除了去劳动局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就像有劳动合同中五险一金等福利。一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不能享有合同中的权利......


·管辖权异议申请主体是什么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主体是什么人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


·撞死人却没钱赔要怎么办
      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的话,可以将肇事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


·哪些条件会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1、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2、罪的客观方面表现1)单独或......


·在不同的地区对九级工伤规定的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
      在不同的地区对九级工伤规定的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因而要想了解工伤九级能赔多少钱,就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另外,此时也要考虑到具体治疗工伤而产......


·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被终止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被终止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专利权期......


·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
      合同如何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我们在已经签订了合同时候,并不是能把所有的意外都考虑到,所以就产生了不可抗力的条款;例如受政府封禁政策的影响或自然灾......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一、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联系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联系是什么?联系: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


·公司法人不知情担保有效吗?
      公司法人不知情担保有效吗?一、公司法人不知情担保有效吗公司法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债务担保的,公司不追认担保行为的,可以申请撤销担保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