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侵犯专利权追诉标准是什么?

侵犯专利权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专利权追诉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罪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依法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
  
  犯知识产权罪条款如下:
  
  《刑法》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针对于涉及到知识产权和专利权的相关问题,首先专利权人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求侵犯人进行停止侵犯和要求一定的赔偿,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很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当事人将会被判处相关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本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本股权转让意向合同甲方:乙方:鉴于:1、甲方持有公司(下称标的公司)股权;2、标的公司为合法存在之有限责任公司,于日竞......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一、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首先找一家比较放心的券商开户,比如创新试点或规范发展类券商,名单可上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主要......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判缓吗?满足法定条件的是可以判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


·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铜陵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都展开了征地活动。铜陵市作为皖中南中心城市,最近的发展十分迅猛,房屋土地的征收的需......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给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造林承包合同书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如果说存在着一些承包的话,那么是需要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书的,承包合同当中主要是约定双方当事人的一些权利以及义务的履行,......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加班期间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


·企业中的双软认证取消了吗?
      企业中的双软认证取消了吗?一、双软认证取消了吗?2015年就取消了。“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


·一般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贷款构成什么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贷款构成什么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贷款有可能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也有可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判断此两种罪......


·武汉市做工伤鉴定的费用多少钱?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本身环境的特殊性,或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难免会因意外而发生工伤事故,安全生产显然是最重要的,那么在发生事故后,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