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劳动法辞退员工劳动仲裁通知多长时间送达?

劳动法辞退员工劳动仲裁通知多长时间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1、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2、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通知当事人。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不超过二名的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4、举证。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因用人单位应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证据。5、审理。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6、调解。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7、裁决。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8、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30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仲裁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仲裁事项而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的处理,仲裁机关应当根据实际的仲裁事项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当事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无锡醉驾缓刑判决书内容有哪些?
      一、无锡醉驾缓刑判决书内容有哪些?无锡醉驾缓刑判决书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基本的情况以及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和基本的信息等,除此之外,就是关于学适用缓......


·机动车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在购买了交通事故相应保险的情况下,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则可以保险公司要求进行理赔。但是这个理赔也是有一定流......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有哪些情况
      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有哪些情况(一)权利人提起诉讼1、权利人提起本诉、反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均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提起口头......


·上法庭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打官司需注意什么?
      上法庭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打官司需注意什么?如今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不少人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想到用“打官司”来维权。对一些从......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证的材料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工程质量保险代替押金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险代替押金规定是什么?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中我们知道保险公司的押金针对......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关于未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


·不动产抵押担保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抵押担保期限是多久?一、不动产抵押担保期限是多久?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


·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主体包括什么?
      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主体包括哪些?一是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