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二、股东退股有几种情形:1、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2、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会决议是股东退股的一种,个别股东退股也按照该方法进行结算,具体明细和细节会有所不同。股东退股行为在股东大会召开时理应提前告知沟通,以便其他股东做好相应工作调整。股东会决议相当于公司破产,结算工作量大,涉及资产和不动产也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毕节市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毕节市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前妻再婚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当今社会如果父母协议离婚,那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变成了头等大事,我国法律规定: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哺乳期时应判给女方,那么对于男方来说,如果前妻再......


·车祸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时,进行车祸的司法鉴定程序是必要的一环。车祸司法鉴定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受理,并且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所需的程序也较为复杂。在......


·她结婚了还和我在一起算重婚吗
      她结婚了还和我在一起算重婚吗不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


·谁可以是投标保证金受益人?
      谁可以是投标保证金受益人?一、投标保证金是否有受益人?如果有,受益人是谁?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


·我国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缓刑的概念,相信我国公民都是知道的。缓刑是由我国执法机关在特定情况下,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判决。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缓刑在进行执行的时候......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是怎样的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


·小孩生了还没办结婚登记
      小孩生了还没办结婚登记关于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夫妻双方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应该为双方承担夫妻之间的权利以及履行应尽的义务,但是随着我国两孩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有哪些?开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及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那么除了这些还有哪些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一、买卖合同的订立(一)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争议的主要类型与特点当事人之间就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于合同主......


·被骗居间合同怎样解除?解除居间合同的协议是怎样的?
      被骗居间合同怎样解除?解除居间合同的协议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