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辨认笔录是否需要见证人

辨认笔录是否需要见证人辨认笔录中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7条规定: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第8条第2项规定:“现场勘查笔录应详细记载:见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笔录制作人员以及见证人签名”。该规定比较详细,但涉及范围仅限于现场勘验见证人。二、相关的扩展资料:辨认的程序: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4、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人员或物品中,不得给辨认人以任何暗示。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密。6、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相关的办案机关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期间,办案单位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保护这类公民的合法权益。相关的犯罪者如对这类案件的审理结果不满的,应积极的对这类案件进行上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2.签订......


·子女抚养纠纷起诉时要的证据有哪些
      子女抚养纠纷起诉时要的证据有哪些若离婚夫妻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纠纷。而在起诉的......


·私人倒卖假口罩违法吗?
      犯法。因为口罩也属于医疗器械,根据国家规定,要想经营,必须有相关资质,领取营业执照,因此,一般人事不允许私自销售的。如果销售的口罩是真的,质......


·法院邮寄立案如何处理
      法院邮寄立案如何处理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只有依法办事做人才不会触犯法律。如果触犯了法律,就是犯罪了。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立案的。那么,法院邮......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什么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什么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


·被批捕后能会见家属吗?
      一、被批捕后能会见家属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会见家属的,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


·罪犯构成诈骗罪多少入刑?
      现在的金融市场出现了很多利用各种现代设备以获利的名义对老百姓的正常经济生活进行了唯一的欺骗,导致很多人因为罪犯的诈骗损失了很多的财产,而罪犯......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征
      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违约事件发生,经常会涉及到一方行使抗辩权,可能大部分人对这个概念都不理解。那么抗辩权是什......


·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非原生家庭,当事人没有了行为能力之后,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呢?对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您参考。一、继......


·房子被强拆起诉需要多久?
      房子被强拆起诉需要多久?要经历多长时间这个问题,除了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的审理期限外,如果案情重大复杂,还有可能存在延期审理的情况,况且实践中......


·飞机取消航班赔偿标准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飞机取消航班赔偿标准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飞机取消航班赔偿标准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