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最高额抵押是怎样的?
1、概念
所谓最高额抵押担保,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 债权作担保。
2、构成要件
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债权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最高额抵押担保有以下要件构成:(一)原因交往合同。原因交往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债权债务的总合同,也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债权债务的总概括,具有连续和不特定两个特征,但不是具体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最高限额。最高限额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大范围,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必要条件。由于最高额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而所担保的债权在决算前又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如果没有最高限额,则无所谓最高额抵押担保。(三)决算期。决算期是指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间。由于最高额抵押权在其设定时,仅确定了一个范围,在一定期间,在最高额抵押的范围内,债权额可随时发生变化,因此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并不是抵押权实际担保额,有必要设定决算期。
二、最高额抵押担保的特征
1、最高额抵押具有相对独立性
有学者认为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独立性,并陈述了三点理由:(1)被担保主债权的不确定性;(2)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届至前,所担保的一系列债权中的单个债权发生消灭,不影响最高额抵押权的存在;(3)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确定后,主债权发生转移,则最高额抵押权亦随之转移,而被担保的债权额未确定之前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单个具体债权,可以与最高额抵押权相分离进行单独转让,此时债权称为普通债权,并进一步得出我国担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不得转让”,“与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本意相悖。”但是,最高额抵押权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在最高额抵押权的决算期届满(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独立性,但是,一旦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最高额抵押则变为从属于一个特定债权额的担保物权,与普通的抵押相同,具有明显的从属性。对这条规定,如果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为被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一概不得转让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因某一交易而发生的主债权是否为最高额抵押所设定的担保,要待决算后方得确定,超出最高额的债权本身就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是明证。
2、最高额抵押权的被担保债权具有不特定性
这是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最大区别所在。一般抵押往往是在具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后,为该特定债权设定的担保,也就是说,被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明确的特定性,而最高额抵押权是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债权设定,这些债权有可能成立,也有可能永远成立不了,并且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即便成立,也处于不停的增减变动之中,具有很明显的不确定性,只有在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时,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才能特定化为一个具体的数字。
担保法最高额抵押的出现给部分借款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由于他们需要资金的不稳定性和抵押物较高的价值的矛盾的存在在以往经济生活中能正常进行,但难免没有法律保障,该规定的出现给予了有这些需要的个人或集体一个很好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完善了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满足了社会环境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强奸案立案条件有哪些?
强奸案立案条件有哪些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新婚姻法全文
我们的日常活动受到民事法律规范的约束,不同的法律规定约束的范围是不一样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约束的是公民结婚、离婚的行为。《民法典》第......
·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书 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里,工伤纠纷很常见。很多人都知道遭遇工伤后都要去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很多人也会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满,那么如果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书用人单......
·执行程序是否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执行程序是否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一、执行程序阶段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
·怎么通过法院要抚养费?
怎么通过法院要抚养费?1、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
·上海涉黄主播能取保候审吗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
·房屋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理
房屋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理一、房屋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理?《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
·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
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赔偿办法。例如造成残疾的要结合伤残等级予以赔偿。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享受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
·相关的分公司签订合同违法吗
相关的分公司签订合同违法吗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