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男女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一、男女离婚抚养费怎么给?男女离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是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进行决定,一般情况下都是按月来进行给付或者一次性给付也是可以的,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月工资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应当适当提高,但是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50%,还可以依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需要,确定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可以依据当地相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抚养费。二、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综上所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医疗费,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规定到18周岁,但是如果孩子超过18周岁仍然在接受教育,或者子女因为特殊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有权要求父母继续给付抚养费。在日常生活当中,男女双方如果存在着离婚的话,那么关于孩子都必须要安排的,非常的妥当,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合法的解除婚姻的关系,当然孩子的抚养费用具体的支付的方式是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的来进行约定的,对于这一点法律并不过多进行干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证转让费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契税:成交价的3%。交易费:一般......


·重婚后转移财产有效吗?
      重婚后转移财产有效吗?一、重婚后转移财产有效吗?重婚后转移财产是无效的,毕竟此时他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生效前是不可以转移财产的......


·抚养费包括什么费用
      抚养费包括什么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婚姻法上的抚养费,是指当......


·医疗纠纷鉴定过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过程是什么?一、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反担保抵押合同中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反担保抵押合同中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所以,反担保的责任是反担保人在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履行保证......


·合同生效必要条件具体是什么?
      合同生效必要条件具体是什么一、合同生效必要条件具体是什么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


·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不得少于多少人?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需要以证据为依据进行审理,对于由人民检察院审理的案件,由于涉及到他人人身权的限制,甚至会危及到他人的生命,故而,检察院在......


·在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支付房款,但除了房款之外,其实当
      在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支付房款,但除了房款之外,其实当事人还需要承担一定的税费,主要是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交纳。那一般买房子要交的......


·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
      父母抚养我们承认,这期间付出了很多,我们应该在父母年老的时候好好赡养父母,使他们能够安度晚年,但是,不赡养父母的不良现象仍然存在,那么父母死......


·办理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办理离婚需要身份证吗?《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罪犯被判刑2年8个月能减刑吗
      一、罪犯被判刑2年8个月能减刑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