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北京市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市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市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市残疾赔偿金的规定是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来确定残疾赔偿金,如果是实际伤残的话,那么确定的赔偿金应该是本人的7个月工资。除此之外还有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
  
  医疗费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误工费
  
  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退休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
  
  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
  
  护理费
  
  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营养费
  
  法院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交通费、住宿费
  
  (一)就医交通费一般以交通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对硬卧以上火车票费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对二等舱以上船票费,按二等舱船票费认定;但受害人因伤情严重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应当给予合理赔偿
  
  (二)就医住宿费。一般以住宿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住宿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住宿费每日的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每日住宿费标准。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接受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受害人本人以及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二、残疾用具费
  
  受害人请求残疾用具费赔偿的,应当提供医疗单位或假肢配制单位的证明或鉴定意见。残疾用具费的计赔数额一般按普通型国产器具的同类产品的合理价额确认;更换残疾用具的次数,应参考有关部门的专家证明,并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情况及受害人的余命年限加以确认。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哪一个省份,他们在遭受到人身方面的侵权行为的时候,是可以进行一些残疾方面的赔偿的,但残疾赔偿金的发放条件必须是要构成伤残等级,如果是比较轻微的一些伤情的话,根本就不需要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责任主次交强险怎么赔
      交通事故,双方为机动车,三七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为: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多少年?
      很多人由于利益以及其他原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社会动乱民心恐慌,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严重者对人身安全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刑事案件不认罪怎么处理?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罚有着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和司法程序。但是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被告人拒不成人犯罪事实的情况。那......


·一、遗嘱可以处置预期的财产吗?
      一、遗嘱可以处置预期的财产吗?对预期财产一般不可以立遗嘱,因为预期财产只是一种预测,可能是盈利也有可能是亏损,是不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


·婚内财产侵权行为有哪些的?
      婚内财产侵权行为有哪些的?一般有这个: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因为房产价值大,所以也常常成为离婚诉讼中双方主要财产争议的焦点。夫妻感情一旦破裂......


·用邮件催还钱中断诉讼时效吗?
      用邮件催还钱中断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夫妻离婚吵架录音算证据吗
      夫妻离婚吵架录音算证据吗夫妻感情破裂有两个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判决离婚,而吵架不能作为离婚证......


·诈骗与信用卡诈骗区别有哪些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最常见的就是一般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了,虽然都是事实了诈骗的行为,但具体的犯罪手法是不一样的,不过对于一些不是很懂法律的人......


·医疗纠纷救济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救济途径有哪些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


·一、北京东城区两限房是否允许出租?
      一、北京东城区两限房是否允许出租?按照规定,两限房是不能出租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缺少支撑,违规失信成本较低等原因,保障性住房的供后......


·商业秘密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商业秘密的特征主要是:(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不特定人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2)价值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实用性,具有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