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法律规定重婚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规定重婚的定义是什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2020年1月19日,民政部表示,“‘假结婚’、‘骗婚’、‘重婚’等情况一旦查实,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婚姻认定。按照《婚姻法》上的定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于第一个要件,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但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在事发后都拒绝承认这一点,所以只能间接地来证明。如双方居住的地方有无表征其是夫妻的证据,包括房内有无“喜”字、有无双方喜庆的请柬、有无夫妻共同生活必需的用品;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对外人称其为夫妻是否加以阻止或纠正。对于第二个要件“公开同居生活”,首先,这种同居必须是公开的,即双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须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关于“同居生活”,则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因为正是由于双方所构成的是一种“婚姻关系”,所以这种同居必须是和夫妻的共同生活具有完全的同一性或者适格性,包含夫妻生活的实质内容:(1)双方须有同居生活的事实,而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若是短暂的、随时可以结束这种关系的同居,则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2)双方须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如双方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具有共同的财产,双方相互扶助,相互扶养,具有稳定的两性关系,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共同的社会生活等等。可以说,上述内容是认定“事实婚姻”的实质性要件。重婚是对我国婚姻制度的严重伤害,针对于重婚我国的处罚态度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来说,只要是当事人收集好了相关证据即可向法院进行起诉对方有重婚行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判决,一般来说是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当事人收集不到证据可以向公安部门进行相关报案,由公安部门来进行调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一、隐名股东确认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


·甘肃省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在甘肃越来越多的土地被政府征用来发展城市化建设,当然,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至于补偿多......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一、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民事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全国......


·泉州专利申请费一般是多少
      泉州专利申请费一般是多少一、泉州专利申请费一般是多少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


·要是不小心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算交通肇事吗?
      撞伤横穿马路的行人是否算交通肇事,需要看具体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时,会......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


·使用岗位及期限。
      使用岗位及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使用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


·集资诈骗罪被起诉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集资诈骗罪时候发生,如何避免被诈骗都是我们应该具备的法律意识。如果集资诈骗罪被起诉了怎么办,这就需要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我们......


·租房子需要交哪些税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在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后,应当到相应的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承担相应的交税义务。因此,这就涉及到租房子需要交哪些税的问......


·法律规定中的拒执罪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判决当事人必须严格根据法院的判决履行附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当往往有些人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违背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这一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