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租房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

租房合同未生效能否解除?租房合同未生效能解除,《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协议解除,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租房合同,或者是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解除事由,比如说其中一方严重违约,存在法定解除的条件。二、签合同没交钱租房合同生效吗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的不成立或者生效,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在当代社会,现在如果房屋要想租赁的话,那么必须要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这样才能够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都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理,当然有一些人员他们可能在租赁合同签订的时候没有发生效力,那么此时能否解除,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分析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超过60岁劳动关系上海如何认定的?
      我们都知道,国家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0岁,而退休人员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大多也身体健康能够继续胜任自己的工作,那么也应享有劳动者该......


·草溪河水库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我国的城市化道路的推进非常的迅猛,大量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引发了很多的征地及拆迁的问题。草溪河水库征地补偿项......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7号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已经2003年1月7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


·刑事诈骗如何追缴骗款
      刑事诈骗追缴如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


·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监护人......


·中国农业银行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  ┌─────────┬──┬──┬─────────────────┐  │借款单位(户)  │  │住址│            ......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在近年来越来越被您所重视,我国也在努力完善水利工程的基础建设制度,这毕竟关乎民......


·什么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


·偷电动车会判多久
      根据电动车金额而定。一、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数......


·分居是什么概念,分居的意思是什么
      分居是什么概念,分居的意思是什么一、分居是什么概念,分居的意思是什么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
      作为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