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如何进行?

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如何进行?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按照实际损失的30%以下计算。具体如下所述: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2004年1月1日起又有所变化,即“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2、有关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审判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的问题中,就违约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四个司法解释,违约金的标准也从1996年5月16日前的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变为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又变为1999年1月30——2000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14.6%;最后变为2000年11月22日以后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2000年11月22日至2003年12月31日为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均参照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的有关文件。而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34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我们国家规定之所以签订合同,就是因为当时日后存在着一些具体的违约责任方面的担当,所以双方的合同违约金额都会做出非常明确的决定。即使没有确定的话,那么也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进行一定的责任担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现实与思考有什么?
      互联网的发展对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敢为天下先”的网络企业以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成就了一个又一个中国式的浪潮之巅,但在网络竞......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方式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方式都有哪些?一、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方式都有哪些?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一、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父母子女关系除基于血缘联系的自然血亲外,还有通过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即以收养关系建立的养父......


·医疗事故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什么地方解决一、医疗事故是什么地方解决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


·一般要怎样才算侵犯隐私权?
      一般要怎样才算侵犯隐私权?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


·一、后组建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处理?
      一、后组建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处理?后组建家庭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也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


·制定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
      在生活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维持劳动关系的普遍事情,除了规定的内容之外,还有其他的细节内容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那......


·并购基金发行对券商有什么好处
      并购基金发行对券商有什么好处一、并购基金发行对券商有什么好处券商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并且了解行业政策,与上市公司发行并购基金首先会充分利用闲......


·广东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广东省颁发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规范用人单位的法律行为,该条例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的,那么......


·离婚财产分割等级优先有这个说法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等级优先有这个说法吗?没有这个说法;没有优先权,平均分割,只要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现行《婚姻法》第17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