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所要补交的信息:

所要补交的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姓名;
  
  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扣款成功后,由本处人员,与您一起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
  
  2、双方共同对致社保清单产生的费用;
  
  3、个人 公司 滞纳金 手续费;
  
  补交人员按照上述办理流程进行,即可顺利办理社保补交。提醒办理社保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政策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因购买楼房所需贷款而补交5年社保的,需要注意是否可以在社保中心那里查询到数据,如果可以查询到就可以办理补交,如果查询不到,贷款还是不会被批复的。
  
  (一)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二)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
  
  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文章中我们给您详细的解释了国家对于社会保险的福利等有关规定,更多的也是想让读者能够了解国家,对于社会保险的福利待遇内容,作为公民来讲,应该时刻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这样对于类似的是否补缴的有关问题,我们就能够了解其中的答案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一、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您都十分清楚的是,离婚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由的表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都是通过协议进行的离婚,因此许多人都在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那么许......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用人单位......


·股权份额抽逃出资如何处理?
      股权份额抽逃出资如何处理?一、股权份额抽逃出资如何处理?股权份额抽逃出资需要承担起一定的法律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具体如下。1、行政责任对......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拾得遗失物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一、拾得遗失物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


·寻衅滋事去了没动手会不会怎么样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去了没动手会不会怎么样量刑标准寻衅滋事是犯罪行为违法行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社会治安、追打辱骂他人、占有公共财产等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一、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怎么分割?
      一、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怎么分割?婚后家庭因为拆迁拿到的安置房,是共同财产范围。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


·公司一直不签合同怎么办
      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


·离婚后债务归属问题怎么处理
      离婚后债务归属问题怎么处理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大事,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慎重考虑,想清楚之后再决定。而要是夫妻决定离婚的话,此时......


·男性婚前检查项目有哪些
      男性婚前检查项目有哪些1、全身检查这是一般性的全身检查,了解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无异常,了解发育情况,这些检查对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