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事实婚姻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一、事实婚姻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对于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就有法律上的说法,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同居关系,应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以法定结婚实质要件为判断标准,如果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或者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均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男女双方依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如果起诉时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或者双方虽然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则必须到法院起诉。双方的离婚协议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是无效的,但对财产及子女的处理可作为一个重要证据法院一般可接纳。男方的行为构成重婚,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以上便是事实婚姻如何离婚中的一些基本的法理,但是实际情况千变万化,要根据实际来解决。
  
  
  二、相关法律知识: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婚姻法的规定中,男女双方在确定双方的关系后或者女方已经有身孕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结婚登记才是属于合法范畴。事实婚姻不仅给双方的生活带来许多麻烦,同时在双方离婚时也是很棘手的问题。因此,婚姻成立的前提最好先领结婚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一、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借款方:身份证号码:贷款方:法定代表人: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


·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最近这些年,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势必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征地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


·新婚姻法对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对于您来说是很重要的,在结婚的时候,您肯定没有想太多。但是,由于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节奏都比较快,有时婚姻生活反而显得很脆弱。离婚以后,夫......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朋友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应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哪些资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抢劫罪条文种类具体有哪些?
      抢劫罪在生活中很不陌生,入室抢劫事件频发,手段也是千奇百怪防不胜防,就算是越来越先进的防盗门,也从未能真正意义上减少抢劫罪的犯罪率。那么,在......


·童工能干什么,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社会上也存在很多因为各种原因辍学的少年、儿童,一般的企业单位不可以让他们参加工作,那么......


·公司转让新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吗
      公司转让新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吗公司转让拖欠工资应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是当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诉讼。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


·申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是由一些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依据自己的知识对当事人争议的事项做出判断,得出的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仲裁中一种重要的证据,往往关系到案件的......


·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立案的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立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