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福州醉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福州醉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福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罚规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扩展资料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而从危害程度来看,醉酒驾车的危害性要远比饮酒驾车的危害性更大。综上所述,福州或者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机只要在开车之前有喝酒的行为就必然会被严查后进行处罚的,因为司机的醉酒行为将直接危害到道路上的其他相关人和财物,导致的交通事故对社会也会产生非常之大的危害影响,对此必须对醉驾司机的开车资格进行限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
      一、离婚赔偿事由包括哪些?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1、一方重婚......


·注册的相近商标算侵权?
      注册的相近商标算侵权?注册的相近商标算侵权,“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商标近似......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
      欠款起诉期限是多久时间?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


·安庆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庆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安庆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根据安庆市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安庆市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2、......


·在我们进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税费的缴
      在我们进行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税费的缴纳也是严格按照相关的公式来进行计算的。而关于,二手房个税政策,您了解多少呢?下面,......


·合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合法权益,保障......


·养殖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养殖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有些地区的居民因地制宜利用土地开辟鱼塘,进行渔业养殖。但在政策下面,若需要对鱼塘所在的土地进行征收的话,也是要按......


·办理收养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要求当事人必须同时满足《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与此同时,还需要按照要求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而现实中不管是哪一种情......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怎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需到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办理。那么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怎么办理呢?首先北京市国......


·公司有债主可以注销吗?
      公司有债主可以注销吗?一、公司有债主可以注销吗?一般是不可以的;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


·刑诉法取保候审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取保候审规定是怎样的?刑诉法取保候审规定取保候审包括提出保证人担保以及提供保证金两种方式,刑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