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抚养费金额能改吗?
社会抚养费金额是不能改的。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去留问题,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前提就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国策,而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一)征收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
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
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述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征收标准测算
1、上年收入的界定。考虑到统计部门提供确切统计数据的时间,上年收入以统计部门公布数据为标准(如2010年执行“上年收入”就以2009年收入为标准)。
2、统计数据来源。根据统计职能划分,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县统计局提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统计局提供。
3、征收标准执行。当事人年收入低于统计标准的,按统计标准征收;高于统计标准的,可以以当事人双方有据可依的实际年纯收入倍数征收。
4、流动人口征收标准。无论是本县乡镇之间流动的当事人,还是外县流入本县的当事人,根据其身份,均按本县对应标准征收。
5、关于年度征收标准。每年元月1日前由县统计局和县人口计生局公布上年人均收入标准,元月1日起执行新年度标准。
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不会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当前社会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调整,但既往的处罚内容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不会因新政策出台而改变,故而在二胎政策出台后就算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也是无法退回的。虽然我国已经全面的放开二胎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消亡,那些未婚生子或已婚超生的同样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综上所述,过去因为限制了家庭生育的数量而对超生的家庭予以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压力,但是现在就算是二胎被允许合法生育了也不能因此就将过去已经收取的费用改变,所以公民应该按照国家的政策生育以免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人口上的负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未批捕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未批捕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吗没有正式批捕可以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
·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几种?
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几种?一、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几种?两种;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
·孩子六岁了离婚判给谁?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此时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这里孩子的年龄会对抚养权......
·检察院退侦材料也会一并退回公安机关吗
检察院退侦材料也会一并退回公安机关吗?检察院退侦的时候关于案件的所有材料也都会退回公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
·离婚后女方再婚抚养费男方是否应继续给付
离婚后女方再婚抚养费男方是否应继续给付1、关于抚养费的相关法律《婚姻法》规定,不论是已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不论是离婚后再婚否,父母对于孩子......
·认缴的注册资本可长期不缴吗
认缴的注册资本可长期不缴吗?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可以长期不缴,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
·劳动合同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据此,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
·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
·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是什么?
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是什么?一、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是什么?基层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什么?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什么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审查起诉会不被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会不被起诉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1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