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不搬应该怎么处理租赁合同到期后

商铺租赁合同到期不搬应该怎么处理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续租但租客又不走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出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搬出房屋并承担自租赁期满后到实际搬出房屋时止的使用费(可以以前双方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计算),并可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法院判决后,租客仍不自觉属于判决,不搬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要赔偿损失,需要根据合同当中的约定。因为法律规定基本上都是意思自治,除非无约定才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纠纷。2、未签订合同、未缴纳房租,不存在合法的占有权,且经过占有权人的主动要求办理房屋,拒不实行的,严格意义上是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是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一般以犯罪行为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所以通常不会去起诉非法侵入住宅罪,而是在民事层面上解决纠纷。3、如果已经有了生效判决,就可以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行为的强制执行不太容易进行,但是对财产的强制执行,可以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如银行存款。4、只有在获得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才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财产。当事人无权自行进行,否则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产。5、如果租户的行为构成了其他犯罪,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仅仅单纯的拖欠租金,则只属于民事纠纷。6、一般而言,准备好诉状、证据去法院立案,受理后大概1个星期会转到审判庭承办法官处。具体的开庭时间要根据法官的安排。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则审限为3个月,如果是普通程序,审限为6个月。但是不排除因为特殊情况延长审限的情形。判决生效后第二日既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的执行情况,要看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房租租赁合同到期,如果租客不愿意搬走,那么可以进行草拟一份新的租赁合同让对方签订,但是如果对方即不鉴定新的租赁合同,可以进行强行搬迁,如果还是不行那么可以进行法院起诉,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起诉时把合同作为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在我国什么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在我国什么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应该说我国规定的法律援助的这一政策也是在不断的健全,完善着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而法律援助主要是体现在我国......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完全无视法律,将论坛搞的乌烟瘴气。但是我国目前......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在债券市场上,可转换债券很受投资者的青睐,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即可以享受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选择将债券按照约定......


·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2023
      一、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企业的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一、企业的绩效工资怎么计算?首先根据企业净利润来制定整体员工工资总额,在根据工资总额制定计件工资与基数。大致是生产数量×计件工资×基数=绩......


·被公司辞退多久可以拿到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广东省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怎么处罚妨害公务罪
      在我国妨碍公务是指在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过程中,行为人通过各种方式阻碍了公务的执行导致公务失败或者公务执行延期等。您知道在广东省犯妨害公务罪......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提供材料?
      一、交通事故赔偿需提供材料有哪些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


·酒后驾车酒精含量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