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韩国商标申请制度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韩国商标申请制度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3、 商标图样及商品或服务项目;
  
  
  4、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5、 如要求优先权,需要在申请日起 3 个月内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
  
  
  二、韩国商标申请注册流程
  
  
  1、申请人资格: 在韩国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标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申请注册;在韩国没有住址或营业地址的外国人或公司,只要其所属国是与韩国签订有关协议、条约或与韩国同属有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都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申请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例如,是否具有显著性。如果审查员认为商标不宜注册,发出驳回通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延时进行答复。
  
  
  (3)公告: 商标通过审查后,申请人会被告知商标申请 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2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
  
  
  (4)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 1 8 - 24 个月。
  
  
  3、有效期: 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10 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12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6个月的宽展期,但要缴纳额外费用。
  
  
  三、韩国商标制度的特点
  
  
  1、部分优先权制度;亦即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所指定之商品范围超出前案之商品范围,过去韩国商标局将会对此类申请案全部拒绝,自商标审查基准修正后,商标局会以商品逐项审查之基础针对超出该申请案指定之商品予以部分拒绝
  
  
  2、凡包含英文、中文及日文之外文商标申请案,其商标外文字之读音及文字涵义近似与否将列入审查范围内
  
  
  3、加速异议案审理时效,过去韩国商标局审理异议案件之审查时间一般为十个月,新审查基准修订后,韩国商标局希望能在异议申请案提起后三至四个月内就能做出异议决定。
  
  
  韩国商标申请的制度比较完善,并且制度的内容囊括的很全面。和其他国家的商标申请制度比起来,韩国商标申请制度的时效快,效率高,需要的材料也比较少,流程相对简单。如果有其他关于韩国商标申请的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关领域的律师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能退房
      在城市里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是很多人的梦想。但在房价不断蹿升的现代社会,买房成为很多人面对的最大压力。所以在房产买卖中尤其需要谨慎,尽量避......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条件?
      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条件?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网签后一直没有备案应该怎么办
      网签后一直没有备案应该怎么办?可以投诉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网签和备案的共同作用都是为了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当我们要注意的是,网签是不具有备案......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由于我国的飞速发展,国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市场的发展原则,特制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为国家的经......


·一、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配是怎么样的?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


·划痕险一般一年能报几次?
      划痕险一般一年能报几次?划痕险报险次数没有上限,赔偿额度不能超过保额限制。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


·职工有什么样的情况算工伤
      职工有什么样的情况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哪些?(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


·抚养费武汉的标准是多少
      一、抚养费武汉的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民事诉讼撤诉再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民事诉讼撤诉再起诉法院会受理吗一、民事诉讼撤诉再起诉法院会受理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