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一、私开网络赌场办多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认定标准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 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我国的法律会在各个方面规范着公民的行为,法律中也明令禁止出现任何的赌博行为,因为赌博也是会影响国家的社会秩序,同时也会导致其他犯罪的发生,如果有不法分子私自开设赌场,并以此来营利时,也是触犯了开设赌场罪,会根据涉案的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酒驾醉驾扣分标准是什么?
      酒驾醉驾扣分标准是什么?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


·离婚对方不配合析产房产确权诉讼是无偿的吗
      离婚对方不配合析产房产确权诉讼是无偿的吗一、离婚对方不配合析产房产确权诉讼是无偿的吗?离婚对方不配合析产房产确权诉讼不是无偿的,财产案件根......


·在我国抢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是承认财产的私有权的,也就是个人拥有的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能够被他人轻易的占有,比如说以非法目的占有他人的财产,这种行为是需要......


·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由一方过错引起的,比如男方出轨、找小三等。通常情况下,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对于无过错方,要给予一定的照顾。而除了分割财产外......


·假冒商标罪可以缓刑吗?
      假冒商标罪可以缓刑吗?假冒商标罪不可以缓刑的,因为即使是经营数额是30万,就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缓刑......


·一、现在抚养费一月多少钱?
      一、现在抚养费一月多少钱怎样计算的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


·法官违法办案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法官违法办案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可以直接申请复议;一般的处理意见是发回重审,法官在法院内部接受处罚。《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会自动变更吗?
      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会自动变更吗?一、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会自动变更吗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不会自动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投标保证金的上限是多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


·珠海青湾鱼塘征收标准是什么样的
      珠海青湾鱼塘征收标准是什么样的近日,《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实施。分别对田地、山林地、果树、花地......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怎么分界和次?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怎么分界和次?公司法规定股东对界和次的划分:董事任期按公司法规定一般都是3年为一届,所以董事会届次也是如此的,所以翻年是要累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