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倘若女方私底下曾提出这一要求

倘若女方私底下曾提出这一要求,而另一方不同意。那就只能通过法律救济了,在这段时间里,希望女方可以冷静考虑清楚再决定,也希望双方可以坐下来友好地谈谈。毕竟对于感情一事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只有两位当事之人深入交谈才可以彻底解决的。一般而言,在法律上,不管是实体上的法律亦或是程序上的法,都对提出离婚诉讼的女性较为倾斜。换句话说,女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的难度较男方较小。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关于感情无法挽回(感情已破灭)的标准性条件里,大部分都是男性才会出现的状况,当然也有特例,但只是少数而已。其次呢,男方是有几个情形是不能够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些都是对女性特有的保护。必须指出,能否通过法律程序成功离婚,这个是不好确定的。需女方这一边是需要提交证据,以此证明两人不再有任何感情了,女方早已面如死灰,心死大于悲伤了,这是连丝毫挽回的可能性都没有的。或者可以证明对方是有存在严重性的错误,而且这是不可原谅的事,导致现在家不成家了。如果可以做到类似这样的举证并且达到证明标准,法官一般都会支持女方的决定,赞成女方离婚这个决定。最后,因为女方一般都含有恻隐之心,该断绝就断绝。但是呢,也不要轻下决定,所以上述就建议广大女性同胞者,要冷静考虑再做决定,不要意气用事。最好是问问有有经验的朋友,再作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
      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一、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


·一、在我国醉驾长期装病怎么处罚?
      一、在我国醉驾长期装病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


·最高法院审理企业改制是什么?
      最高法院审理企业改制是什么?任何一家企业公司秀需要不断的发展自己的业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生存下来,如今很多企业不能及时的适应环境而......


·著作权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总部:_________分部:_________加盟店:_________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


·团伙打架轻伤要几个月能判刑
      如果是团伙斗殴成员造成轻伤,一般不另处刑,按照聚众斗殴罪处罚,分别依据参与斗殴者情节,予以量刑。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


·5万的经济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
      5万的经济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5万的经济纠纷律师费需要五千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10万元......


·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
      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有哪些一、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的有关规定,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1、个体工......


·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一、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答辩状的内容有:标题、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事由等。答......


·脑出血单位赔偿标准
      不能赔偿。虽然是在工作时间突发的脑溢血,但因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