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深圳醉驾标准2018具体?

深圳醉驾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
  
  
  1、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醉驾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但是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合理的处置,否则自己处罚就会较为严重,因为醉驾已经触犯了有关的刑法,所以自己要有着一定的心理准备,一旦自己不能合理有效的解决,就会导致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受到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法律规定殴打未成年构成什么罪
      要看伤的有多重,如果达到轻伤或以上的,就是故意伤害罪.如果是以下的,一般是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未与劳动合同最多赔多少钱?
      未签劳动合同最多赔多少钱?未签订劳动合同最多能够赔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小孩由女方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小孩由女方抚养的情形有哪些现实生活中,离婚夫妻对子女的扶养权都争得面红耳赤,互不想让。其实我国法律对子女的扶养权都做了一些规定,那么,如果女......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出院后怎么办?
      在我国关于交通事故出院后怎么办?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就可以索赔,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一般出院后就可以索赔。交通事故大体流程......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为了某种利益的需要,有选择是否将房屋进行转让的自由,故而我国市场上,广泛存在着买卖二手房......


·内河海事纠纷赔偿是否受到限制
      我国境内有很多河流,同时也拥有大片的海域,但是无论是内河还是外海都曾发生过纠纷,有了内河海事纠纷就需要积极的面对和处理。面对内河的海事纠纷应......


·国家赔偿检察机关规定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


·农民工打工如何做工伤认定?
      农民工作为一类特殊的务工群体,为我国各地的经济建设发展付出了最辛苦、最平凡的劳动,但农民工的地位却往往得不到认可,其合法权益常常被无端侵害,......


·离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离婚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


·二手房贷款几天能批下来
      二手房贷款几天能批下来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2.签订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