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无交强险 无赔偿能力的怎么办


  一、无交强险 无赔偿能力的怎么办?
  
  
  如果肇事者没有能力支付受害者赔偿金的,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辆(肇事车辆归肇事者所有)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向申请执行人签发一个债权凭证。如果被执行人在10年之内有可被执行的财产,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民事诉讼对方,有赔偿能力不执行如何解决?
  
  
  (一)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三)另外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四)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受害者本人就知道对方根本就没有赔偿能力,那实际上提起民事诉讼强制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也只是耗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法庭,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并且在强制执行的时候都要尚且保留给,足以让当事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财产,无赔偿能力的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医患纠纷是自古就存在的,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发生医疗纠纷的缘由也开始变得多样化。为了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医疗单......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怎么处理
      公民在生的时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订立遗嘱,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其中做好了遗嘱之后,有的人担心遗嘱是无效的,就会选择办理公证......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一、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


·拉横幅维权是否违法
      拉横幅如果扰乱共同交通正常秩序、公共场所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则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严重的涉嫌刑......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费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费吗??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费吗?一、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


·棉花定购合同(1-2)
      棉花定购合同(1)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植棉户,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收购站,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现行收购......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可能在很多人会有疑问,怎么借钱不还还得判刑、坐牢,有那么严重吗?法律规定,一般民间......


·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对未成年犯罪的处罚有着怎样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律,但其......


·刑事中个人可以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吗?
      刑事中个人可以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吗?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原告,除了要求法院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外,还会对发生的财产损失等主张民事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我国正在推行的针对参与劳动的人的一种补偿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一般会写明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但是也会出现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有哪些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