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股权激励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一、股权激励对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股权激励方案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存在着以下逻辑关系:股权激励方案-激励管理层提升工作效率-公司业绩上升-股价上涨。经邦研究中心通过对A股实行过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研究分析发现,股权激励方案对公司股价存着明显的阶段性影响并且发现相关影响因素。
  
  
  (1)股权激励草案出炉后,公司股价的超额收益会有所提升。但因存在着激励方案终止的风险,股价提升并不会特别明显。
  
  
  (2)股权激励方案授权,授权后3个月公司股价超额收益相对前3个月提升非常明显。
  
  
  (3)股权激励方案出炉的当年(业绩考核的基数年)公司业绩会有所保留,部分公司年报业绩增幅相对上一年会出现下降,公司股价超额收益在年报公布后会有所降低。
  
  
  (4)激励方案获授权后的第一个考核年,激励的效应会明显反应到公司业绩上,公司业绩开始释放,会有较大增幅。公司股价在该年年报发布前3个月会迎来较大的超额增幅。
  
  
  (5)在公司第一个考核年年报过后,激励效应会开始递减,公司股价超额收益走势会相对平坦。
  
  
  (6)行权条件相对严格的激励计划,其股价平均涨幅高于行权条件。
  
  
  (7)激励股票数量占公司流通股股本比例越高,股价在预案公告后上涨的幅度越大。
  
  
  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分别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的对象,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的其他员工认为应该激励(其中,为了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正式公布方法中指定的激励对象不应该包括独立董事),但也有污点不能激励对象,努力监督行政人员。结合股权激励,我们发现所有违法的公司和个人都不照顾的股权激励机制,它表明股权激励机制来实现其目的是促进最佳的消除,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公司高管个人或团体实施股权激励,使其全心全意给生产经营理念,是公司可以提高实际业务性能。
  
  
  股权激励是相关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公司业绩和公司内部管理效力的一种刺激性做法,相关的当时企业在上市前制定相关的股份分配方案,对公司当年的业绩和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带来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的角度来衡量是一件利于企业发展的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


·怎么能获得小孩抚养权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要拿出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才行,并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疫情期间没钱还信用卡怎么办?
      疫情期间没钱还信用卡怎么办?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疫区的支持,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对受疫情影响暂时......


·拐卖儿童违反了什么法律?
      拐卖儿童违反了什么法律?拐卖儿童违反得是我国的刑法。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男方结婚证丢了办理需要多久
      当天就可以拿到。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


·伪证罪由哪一机关立案侦查?
      伪证罪由公安机关提出立案,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


·2023劳动法辞退员工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买方假离婚中止合同该怎么样处理
      买方假离婚中止合同该怎么样处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


·一、抚养费追朔时效是否有限制?
      一、抚养费追朔时效是否有限制?追诉抚养费是有时效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基于身份关系提......


·离婚后的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38......


·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法律都是赋予了他们一定的合同解除权的。当然,针对不同的主体,法律中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