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驾驶机动车,黄灯一秒算闯红灯吗

黄灯一秒算闯红灯吗1、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也就是说,当红灯时,车头车身已经过了停止线,但车尾没有过线时停车,即为刚过线不会被处罚。如果不慎刚好过线,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加油,猛冲过线或怕电子警察抓拍而大距离倒车,因为视频设备捕捉的是移动影像,会形成一次完整违法记录,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续移动车辆保持原状,交管部门就不会认定为闯灯。2、黄灯亮起和红灯亮起有三秒的转换时间,电子警察是24小时工作,黄灯亮起时,电子警察不抓拍,在红灯亮起的同时才开始抓拍。交通法里没有闯红灯之说,只有不按信号灯行驶这一条。闯黄灯、红灯都是不按信号灯行驶这一条。至于电子警察开始工作不工作那是为了辟免务拍,而故意调试红灯后延迟2--3秒开始工作。要是让警察在路口时发现你闯黄灯、红灯都算不按信号灯行驶来处罚。闯红灯需具备三张照片:第一张前轮过线,第二张后轮过线,第三张就是信号灯是红灯前后轮都过线电子眼警察工作原理:1.电子眼采用感应线,来感应路面上的汽车传来的压力,通过传感器将信号采集到中央处理器,送寄存器暂存(该数据在一个红灯周期内有效);2.在同一个红灯周期内,如果同时产生两个脉冲信号,即视为"有效".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当时红灯,你的头轮子过线了,而后轮子没出线,则只产生了一个脉冲,在没有连续的两个脉冲时,不拍照;3.有的人开车前轮越过线了,怕被拍到,于是他又倒一下车,回到线内,结果还是被照了.就是因为一前一后,在同一个红灯周期内产生了"一对"脉冲信号,系统视为"有效";4.黄灯亮时,拍照系统延时2s后启动;红灯亮时,系统已经启动;绿灯将要亮时,提前2s关闭系统,主要是为了防止误拍。在我国道路上驾驶的机动车辆,在黄灯闪烁时闯过交通岗的,根据相关的交警处罚规定,一旦黄灯亮起后,相关的处罚就免于处罚。根据我国的交通管理规定相关的处罚只能在红灯时进行,黄灯时不对相关机动车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有哪些区别?
      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有哪些区别?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


·对于欠钱不还无赖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无赖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无赖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


·一、劳动合同解除档案转移程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解除档案转移程序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的区别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所以如果在这之后出现了劳动纠纷的话,那么是可以依据法律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因为通常来讲,出现劳......


·私募基金备案流程代办常见问题解析
      私募基金备案流程代办常见问题解析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一)适当履行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履行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


·处理有关的案件时法院调查证据可否质证
      处理有关的案件时法院调查证据可否质证依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质证时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的证据是可以质证的。但是如果是法......


·专利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期起始时间是什么?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于至少需......


·退回补充侦查期间能否阅卷?
      退回补充侦查期间能否阅卷?可以阅卷,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后,辩护律师仍然享有阅卷的权利。依据《刑诉法》第175条规......


·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其实都是一样的,并没有区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只要是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应当做出分割。那......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申请人梁翰辉因与被申请人翁秀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138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梁翰辉虽然提交叮咚公司的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