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与监视居住区别包括哪些
取保与监视居住区别包括哪些
(一)适用条件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5)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是否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当然,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最后还是由公检法三机关之一选择决定适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选择适用保证人保或者保证金保以及适用保证金的数额等。然后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执行。
(三)执行地点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四)应遵守的规定
1、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2)不得与特定人接触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执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五)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期间一般是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监视居住期间一般是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六)折抵刑期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1)被判处管制的,一日折抵一日;
(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二日折抵一日。
2、取保候审则没有折抵刑期一说。
取保候审是当事人可以申请的,遇有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如已被逮捕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此,您需要对这类问题多加上心。而不管是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还是需要进行监视居住,此时都必须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同时按照一定的流程来办理才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违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走私核材料罪如何认定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如何认定走私核......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生活中,有时候因为一些特定的原因,比如自然原因、人为原因等,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害,继而引发一系列的事故。当发生工......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项目,在我国出现过很多质量出现问题的事件,但是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不仅造成经......
·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为多久?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2条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业主能否起诉电梯安装公司
可以。现在还多电梯又都是物业公司委托给专业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保养,出现事故电梯公司也有责任。要是新交房的电梯,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造成人员伤害......
·什么是商号出借?
什么是商号出借?商号所有人可以对自己所有的商号进行处置,包括转让和出借,但是我国法律对于商号的出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急切的想了解商号......
·建筑设计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建筑设计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
·建设总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订立: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通过招投标和直接发包两种方式订立。通过招投标订立的合同在发包时对项目的内容、要求已经比较明确具体......
·再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
·不同运输术语下货物的交接方式
因为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由不同的运输方式来组成,如果确定不同运输方式下承托双方交货责任点除按有关国际货运公约、各国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规范外,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