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具有法律效力吗?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只签署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的,该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尚未生效。法院会按法定的分配方法予以判决。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离婚协议的性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离婚,法院在判决此类案件时,首先会以夫妻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为主。夫妻双方在确定离婚时应该找律师起草书面的离婚协议,并在离婚时上交法院。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是不认同口头离婚协议的,必须要有书面离婚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使用别人在用的logo与名称算侵权吗?
      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侵权。1、如果是出于营利目的,那么转载别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权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报酬的,否则属于违法侵权。如果对方追究责任,......


·稽查局有没有行政处罚权力
      对于在我们国家一些相关的行政处罚上,有一些明文规定,所以有些人不是很清楚它的行政处罚机关是什么,那么稽查局有没有行政处罚权力,根据相关的规定......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多少年后可以重新领取?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多少年后可以重新领取?5年后重新领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


·讨债技巧 —抓住把柄,攻其薄弱环节
      一般知法明理者会识时务而认账,但多数情况是对方厂长,经理似乎谁也不怕。仔细揣摸,真正欠债不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有一、二项要怕的事情。对方究竟......


·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共同财产?
      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一、如何隔离婚前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共同财产:1、婚前拿银行存款单到公证处做公证,这种方式比较麻烦。......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不是必须是外商独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


·网贷被骗两万三怎么办?
      网贷现如今十分常见,虽然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便利,但网络贷款有很多都是陷阱,若要贷款应该选择大型知名平台进行。在贷款前仔细考虑财力问题,无法及时......


·我国居民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
      一、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有犯罪记录都大多数不行。现在除了希腊移民对无犯罪证明无特别要求,其他都需要提供。我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五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五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可以双重赔偿,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


·犯了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怎么量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逃避动植物检疫,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