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未投保交强险怎么赔偿?

未投保交强险怎么赔偿?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已投保交强险,应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处理。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受害方、侵害方按照各自过错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商业责任险,经当事人提出,应当一并处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经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经当事人请求,应当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已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公司可以就超出其应当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进行追偿。二、投保交强险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不要重复投保,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三)保险要保全,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赔偿。(四)及时续保,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交强险的全称,是由投保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机动车在一定承保期限内造成的损失进行强制性保险的责任保险,购买该保险可以给予社会大众以一定的心理安慰。一定要投保交强险,否则当事故来敲门你将后悔莫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取保候审一年后可以出国吗
      取保候审一年后可以出国吗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境。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一年后就解除了取保候审,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会限......


·诈骗罪浙江省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人其实在正常的社交活动当中都是存在着很重的戒心的,甚至是包括很长时间不联系的朋友突然给自己打电话了,很多人也不能够完全放心的自己一......


·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劳动合同有何区别?1、概念上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叫法,合同还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之分。那么有人就迷惑了,房屋租......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 要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男女在面对不幸的婚姻时,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不可挽回,离婚是种较为合理的方式,是结束痛苦和不健康关系较为人性的方式。要是采取诉讼方式离婚的......


·公司法股东贷款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贷款的规定是什么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您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通常来说贷款的这种行为也多数发生在银行当中。但是在某些......


·什么情况下会有指定的律师法律援助?
      什么情况下会有指定的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范围(来源法律援援助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


·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有哪些?《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


·珠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
      珠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珠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2013年5月27日珠海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8月6日珠海市人民......


·外国人在华就业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外国人在华就业适用劳动合同法吗一、外国人在华就业适用劳动合同法吗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


·会计法偷税漏税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会计法偷税漏税是如何进行处理的?会计法偷税漏税的处理结果为: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