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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验收证明规定是什么?
  
  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发商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备案机关收到开发商报送的齐全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向其发放该商品房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根据以上规定,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市建委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二、房本没下来如何买卖
  
  1、房产证没有下来,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向国家交上述三笔钱,如果没有交,还可以让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
  
  2、然后你交这三笔钱,使得房产证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新房刚买时,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交了这三笔钱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此房产进行备案,然后下发房产证。
  
  注意事项: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风险比较大,买方和卖方都应谨慎;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卖(买)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双方应对该房产进行详细了解,明确房产证何时能拿到,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同时也要有心理准备;
  
  2、对买方来讲,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房价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考虑清楚再进行购买,没有法律条款保护合法的权益。
  
  可以分为一下几种不同的情况:
  
  1、刚交了首付款,还没有办按揭。
  
  解决方法: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备案,是最好处理的。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办理合同转让,就是跟开发商商量好,跟买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老的购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后买方再将首付款付给卖方就行了。后面的事情就跟买新房一样,房管局备案就直接写买方的名字,银行按揭也是买方自己去办理即可,房产证下来就直接是买方的名字了。
  
  2、正在还房贷,还没有交房。
  
  方式一:直接更名
  
  流程:
  
  1、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
  
  2、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3、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4、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注意事项:
  
  1、房子必须还清银行贷款
  
  2、更名必须取得开发商的同意
  
  3、买方不能再按揭了,必须全款购买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手续比较简单,且整个过程没有税费。缺点是不能按揭,且中间有大量的空白期,风险比较大。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法律上对这种交易行为是不保护的,出了什么问题都只能自己兜着。
  
  方式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
  
  这种方式就属于二手房买卖了,因此要缴纳的税费也是比较多。
  
  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及时过户,风险较低;缺点是税费较高,且时间成本比较长。
  
  注意事项: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风险比较大,买方和卖方都应谨慎!
  
  2、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卖(买)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双方应对该房产进行详 细了解,明确房产证何时能拿到,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同时也要有心理准 备。
  
  3、对买方来讲,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 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
  
  4、房价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 约。
  
  房屋质量验收证明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房屋的质量要经过一定机关或者是专业人员的验收之后才可以投入在市面上,进行销售买卖,房屋的质量安全涉及到很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法律规定在房屋质量,工程质量方面要严格监督检测验收。
  
  关于房屋质量验收的重要性广大消费者们在购房期间不能忽视,这样有力保证自己对房屋是否安全的知情权。同时,在消费者购房期间,也应当明确房屋的相关证件的合法性以及时效时间,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存在很大的风险的,买卖双方都应将提高警惕和识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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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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