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摩托车相撞主次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摩托车相撞主次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主要次要责任是加起来然后按比例算费用的,一般主责赔偿80%、次责赔偿40%),对方可要求你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你方车辆有保险,应该由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医疗费10000元、残疾死亡赔偿110000万元)进行赔偿,超过限额部分你方按责任比例向对方赔偿(一般主责赔偿80%、次责赔偿40%),具体数额看有关赔偿中提交的赔偿请求的证据来计算。同样你方也有损害,也可以按上述项目要求对方赔偿,两方赔偿数额可以折抵,可减少你方实际承担的数额。如果你方是主责或次要责任,并未造成对方死亡,这个事故仍是民事案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谈不上判刑。如民事判决生效后司机本人没有赔偿能力,法院不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双方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确认各自车辆的损伤情况,并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正常的理赔程序。若是主要责任方的赔偿金超过理赔限额,剩余部分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当然,在驾驶的过程中最好不要出现交通事故,进行安全驾驶,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网签后不备案受不受法律保护
      网签后不备案受不受法律保护?网签后不备案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子仅仅只是网签过,但是还没有经过备案的话,那么从法律上而言,该房子还不算是买家的。......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


·租房合同到期如何续签?
      从《合同法》中的规定里面可以看出,签订的租房合同最长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这也就意味着租房合同也是会有到期的那一天,而此时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离婚之后怎样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但此时的处理结果并不是一层不变的,现实中,如果因为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那此时也是可以对抚养权作......


·公众号明星侵犯肖像权了吗?
      娱乐圈有这样一句话,明星是没有私生活可言的,可以说,明星的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被监视着,上有狗仔的蹲点抓拍,下还有微信公众号的流量转发。那么公......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


·无遗嘱继承怎么继承
      无遗嘱继承怎么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


·婚姻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
      婚姻没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吗?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一般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


·法院检察院有没有行政处罚权?
      法院检察院有没有行政处罚权?一、法院检察院有没有行政处罚权?没有。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监督机关,都没有行......


·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是什么?
      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是什么?一、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约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在媒介居间中......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要怎么填写?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要怎么填写?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要怎么填写?(1)该表用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内容真实,其中涉及到的内容必须与相关部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