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有什么要求

是不是任何一个人都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呢?可能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但其实不然。就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我国有严格的规定,只有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人才能签订劳动合同。那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都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指谁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地说。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概念在一般意义上似乎比较明白,但在劳动立法上则有其特定的含义,需要作特殊的理解。不能把劳动者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人人都是劳动者,这样就会把用人单位本身也包括在内了。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只能理解为达到法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与劳动者相对的用人单位是指招用他人为其劳动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代为经营的人,他们构成使用他人劳动而给付报酬的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在现代社会中,有的自然人可以同时既为劳动者,又为用人单位,在股份制企业尤其如此:但在具体的劳动关系上,特定的人具有特定的身份。在我国,劳动者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常常也被称为职工、工人和雇员。劳动法律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作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年龄条件:《劳动法》规定,公民的最低就业年龄是16周岁,不满16周岁不能就业,不能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法律关系。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公民就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有可能危害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或道德的职业或工作,《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年龄不应低于18周岁。如《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雇佣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但在某些特殊的行业则不受此限制,该类特殊行业国家有明文规定。
  (二)劳动能力条件:由于劳动者进行劳动只能由劳动者亲自进行,因此要求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还必须满足该行业的特殊要求,如患有传染病的人不能从事餐饮业。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还应当包括劳动者必须具备的行为自由。因为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还需要具有行为自由,才能以自己的行为去参加劳动。所以,被依法剥夺人身自由的公民,如被劳动教养、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另外。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国籍没有限制性规定,我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只要具备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条件。都可以成为我国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又称用工单位,常常也被称为企业主、资方、雇主、雇佣人等。我国在法律上被统一称为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对劳动者承担有关义务者。
  我国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类型:
  1、在中国境内的依法棱准登记的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各种组织形式,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混合型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乡镇企业等。
  ·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请帮手,带学徒。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如学校、医院、出版社等。其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当事人包括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除了对劳动者有要求外,对用人单位也是进行了限制了,因此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任何一家用人单位都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主体,上文已经进行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强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强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强奸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依照法院具体判决来承担,即接受刑罚。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商品房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5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1、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对很多家庭来说,买房都是要花费“巨资”的一件事,但对于想要买
      对很多家庭来说,买房都是要花费“巨资”的一件事,但对于想要买房却又没有足够金钱的情况下,贷款买房的现象就出现了。那么对于打算贷款买房的购房者......


·信用卡还不上后果如何?
      信用卡还不上后果如何1、高额利息和滞纳金信用卡不还款持卡人将不再享受信用卡免息期,将从消费当天开始计收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按月计算复利。几万元......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1.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变更董事会成员决议书怎么写?
      变更董事会成员决议书怎么写?董事会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管理机构,如果要变更董事首先要看公司章程里对此类变更是如何约定的,董事会成员变更时需保持......


·对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对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


·代理注册分公司双方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代理注册分公司双方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在线咨询 >一、股权折价转让是什么?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一、股权折价转让是什么转让价格与注册资本金等值属于平价转让,高于注册资本金属于溢价转让、低于就属于折价转让。二、股权折......


·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情形?
      欺诈在我国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相应的违法者会受到我国法律的相应制裁,对于欺诈行为我们要有深刻的认识,做到严以律己,下面我们就欺诈的构成要件做......


·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
      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