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唯一监护人申请在哪里办理?

一、唯一监护人申请在哪里办理?监护人申请在居民委员会进行,如果双方不同意则在法院进行决定。1、监护权的变更通常包括:(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2、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3、 变更监护权的诉讼要向被告住所基层法院提起,起诉人要提交本人身份证、起诉状、相关证据的复印件4,起诉状中要着重写明现有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二、法院可剥夺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父母的离异也不代表着父亲或者是母亲就是孩子唯一的监护人了,在法律上,父母亲的这种法定监护权的身份没有规定是伴随着失去抚养权就自动丧失了。所以,在另一半也没有做出对被监护人有任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想要申请唯一监护人恐怕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为正常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最起码是父亲和母亲两个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合同履行抗辩权不包括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不包括什么?合同履行抗辩权不包括检索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四车追尾责任怎么定
      看具体情况定。具体的责任划分是要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理赔交通事故人伤的流程如下:1、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2、......


·申请做伤残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申请做伤残鉴定要多久出结果一、申请做伤残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工伤伤残鉴定是60日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30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一、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以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根据中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


·申请国家赔偿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的增加,近年来要求国家赔偿的案例越来越多。当事人不便亲自处理时,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国家赔偿事项,通常来说,代理人往往是律......


·应该如何去鉴定医疗事故
      应该如何去鉴定医疗事故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合同信用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合同信用管理办法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


·新婚姻法全文 房产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关于房产的具体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判处缓刑期间能外出吗?
      现阶段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对于缓刑方面的规定也越来越健全。但是很多人还是对缓刑方面的法律问题抱有疑问,不知道判处缓刑的阶段是否可......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