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祖父母、外祖 父母;
  
  (2)兄、姐。  
  
  依照《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1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 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
  
  在诨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  
  
  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 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的设立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1.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作监护人。  
  
  2,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作监护人。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作监护人。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作监护人。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作监护人。  
  
  3。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其要件为: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程序产生监护人,尤其对于何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由主管组织指定。关于主管组织,《民法典》规定是未成年人父、 母所在单位(当夂母不在同一单位时,则由两个有资格指定的机关指定〉,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在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时,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指定单位为解决监护争议依法指定监护人时,只需将指定结果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 通知被指定人,该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应依法承担监护人的职责。但是,主管组织的指定,不是终局性的。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诉诸法院裁判。  
  
  如果被指定人对该指定不服的,应当在接到指定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指定监护人的原则采取特别程序进行审理,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法院为指定监护时,原则上应依顺序并同时考虑是否对被监护人有利。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27条第3款或者第28条第2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监护人需要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还要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等等。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如果监护人不负责,没有履行对监护人的合法义务,其他拥有监护权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取消其监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债权债务时效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债权债务时效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是啥意思?
      因为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这些社会影响力特别恶劣的案件,有很多都是采用的公开审理的形式,所以最近有很多的民众可能也是在旁听的时候,第一次接触......


·建筑装饰工程质保期如何规定?
      建筑装饰工程质保期如何规定?建筑质量影响房屋的使用以及人们的居住体验,因此建筑质量使人们购买房屋的主要依据之一。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竣工之后......


·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一、欠钱不还无偿还能力怎么办?欠钱没能力偿还的处理方式是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


·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开条例是什么
      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开条例是什么恩施州检察信息公开条例是什么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


·婚内孩子抚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仅建立在道德与亲情之上,还建立在法律法规之上,父母拒绝抚养子女,除了会接受道德上的谴责之外,还会受到法律上的处罚。许多......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不可以,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进行拘留后,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就可以实施逮捕,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罪分子在被逮捕入狱......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


·房屋交付之后只是转移了占有权,而此时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房屋交付之后只是转移了占有权,而此时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之后,房屋才是转移了所有权。那现实中要是房屋交付后还没有过户的话,此时作为前房主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