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私生子向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私生子向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说,有些孩子可能不是父母亲生的,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对于收养的子女,也必须要当作亲生的子女来对待,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
  
  
  私生子,说白了就是男女没有结婚的时候所生的孩子。但是,结婚不结婚,与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没有半点关系。因为私生子与父母之间也是血浓于水的关系,所以父母必须对私生子履行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剥夺。
  
  
  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答案已经不言自明了。任何私生子都有权得到抚养费,父母必须要给私生子抚养费。
  
  
  私生子的抚养费怎么给?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私生子的抚养费怎么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私生子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索取,国家的有关法律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可以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这样就可以减少自己的程序上的时间浪费,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合理的运用法律手段对于我们的利益维护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一、什么时候没有监护人自己行使权力?
      一、什么时候没有监护人自己行使权力?《民法通则》规定:第十四条【监护人的法定代理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


·部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部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股份作为一种财产的特殊表现形式,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经济社会中股份持有人会由于种种原因转让部分或全部股份的屡见不鲜......


·解释学平险监护人是什么?
      解释学平险监护人是什么?学平险需要得到监护人的签字才能确认生效。学平险全称学生平安保险,是指以学校在校学生或者幼儿园儿童为保险对象,当承保的学......


·怎么规避总公司法律风险?
      怎么规避总公司法律风险?公司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各方经济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社会不特定主体的利益,国家了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法律规范......


·公司租房子要交什么税
      公司租房子要交什么税一、公司租房子要交什么税(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


·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如果此时其他人也就同一标识同时申请商标的话,那么此时该商标专用权该给谁呢?这就不得不说到商标申......


·期房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因而受到购房者的青睐。但是购买期房......


·当代社会是一个文明的社会,人们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关关心,但是
      当代社会是一个文明的社会,人们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关关心,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有人因为对他人心怀不满而去诽谤他人的现象。在职场中,这......


·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可以保外就医吗
      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可以保外就医吗?羁押阶段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保外就医是对服刑犯人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顺序细则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顺序细则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


·只有交强险撞车怎么办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交强险理赔有规定的理赔范围,主要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