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一)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1、检察院可立案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按鄙人理解,该类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3、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刑事案件
除人民检察院管辖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延伸:若案件不被立案,被害人可以这么做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二)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辩护等。
1、讯问犯罪嫌疑人
(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
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三)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查阅、复制有关案件资料用于辩护使用。
(四)审判:
1、一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二审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收到判决10日内)裁定(收到裁定书5日内),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3、二审审理期限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4、再审
A.提出时间
(1)一般而言,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2)以下特殊情形下,超过两年的,应当受理:
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②在期限内向法院申诉,法院未受理的;
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B.再审情形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C.再审审理期限
应当在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这四种方式。而与此相对应地土地......
·缓刑之后再犯罪算累犯吗
缓刑之后再犯罪算累犯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是在具体采取处罚措施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法定的程序......
·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
股东转让股权流程是什么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
夫妻离婚成年孩子能分财产么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
·起诉离婚债权可以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债权可以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承包合同可以吗?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承包合同可以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分公司没有法人,无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到底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
一、到底什么是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救......
·产品缺陷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产品缺陷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产品缺陷主要是因为产品在制造、销售的时候,因为产品本身存在的问题,给销售者带来了一定的损失。作为消费者来......
·一、专责监护人要求主要是什么?
一、专责监护人要求主要是什么?专责监护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熟悉现场及设备情况。监护人......
·肇事逃逸怎么判
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害怕受到法律的惩处,驾车或将车辆遗弃后自行逃离事故发生现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