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困难可以降低抚养费吗?
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的较少,且请求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但根据公平原则、情事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
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处理若干条件意见书》第7项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双方父母及实际生活的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具体而言:
(一)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20%--30% ,一般不能超过50%;
(二) 无固定收入的请按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降低或增加;
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然而,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就会确定这个抚养费的数额,不过之后可能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为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失业了,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允许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国家征收土地那里管
国家征收土地那里管一、国家征收土地那里管国家土地征收归国土局管。现在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征收。但为了保障农......
·欠钱不还怎么婉转的要回
欠钱不还怎么婉转的要回?1、和债务人协商要债。2、请律师或其他朋友调解处理。3、以上方法都无效的可以起诉处理。二、欠钱不还的诉讼流程是什么?(一)当......
·故意人身伤害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人身伤害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一、男女新婚姻法多大能领证?
一、男女新婚姻法多大能领证?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
·公民身份证丢失怎样挂失?
公民身份证丢失怎样挂失?公民身份证丢失应当由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另外还需要补办身份证。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之后并没有挂失的......
·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属行政诉讼
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属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执行包括对行政裁判的执行和对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1、对行政裁判的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 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未遂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形态,此时对比犯罪既遂,情节自然是要轻一些的,而最终的结果可能也不会那么严重,因而在对犯罪未遂作出处罚的时候,自然......
·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
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一、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1、是适用的法律程序不......
·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夫妻在婚姻......
·商标权人类型包括哪些,哪些人能成为商标权人
商标权人类型包括哪些,哪些人能成为商标权人实践中,并不是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商标权人。这就说到了商标权人类型的问题了,那到底哪些人可以成为商标人......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建筑工程因为其独特的重要性以及事故的严重性,因此国家有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用来规范施工过程以及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