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管辖权异议上诉费需要缴纳么?

管辖权异议上诉费需要缴纳么?现实生活中,如果双方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上诉。一般来说,打官司都会涉及到诉讼费,那么管辖权异议上诉费要缴纳么?我们通过下文给我们带来了答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交费吗?
  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2、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不须交纳上诉费。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提起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在裁定的同时裁定管辖权异议的受理费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
  4、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受理费每件50元。法院对管辖权异议驳回是用裁定的方式,则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期为十天;
   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诉讼费用有哪些?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哪些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三、关于管辖权异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由此可见,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是不用缴纳管辖权异议上诉费的。受理费和上诉费不是一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对于当事人来说,了解民事诉讼相关费用比较重要,这毕竟涉及的事情很重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劳动关系管辖法院有规定吗
      劳动关系管辖法院有规定吗?一、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如何确定?在我国,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地域管辖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


·借款人死亡后如何笔迹鉴定?
      借款人死亡后如何笔迹鉴定?申请鉴别,需要在举证期间提出。拿需要鉴定的笔迹和真实笔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可以比较真伪。找在场证......


·借婚姻索要财物和买卖婚姻是一回事吗?
      借婚姻索要财物和买卖婚姻是一回事吗?借婚姻索要财物和买卖婚姻相比,虽然都涉及索要财物,但两者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前者最多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


·离婚财产判决结果的内容
      引起离婚的原因很多,当感情淡了,随随便便一件小事都能成为离婚的导火索。那么针对离婚财产判决结果的内容也是双方离婚后需要去了解的,当然,有的人......


·犯危险驾驶罪能否判缓刑
      对于罪犯来讲如果法官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的话,那意味着此时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判缓刑,这需要满足规......


·当事人判缓刑能不能出国?
      日常生活中,醉驾、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行为都是构成犯罪的,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基本量刑在三年以下。对于认罪态度好,情节轻微的,还可以判处缓刑,......


·高空坠物诉讼案件是怎么规定的?
      小区内发生高空坠物的事件是比较常见的,高空坠物的危险我们都知道,高空坠物的危害主要包括了财产的损害和人身的伤亡,所以不要小看高空坠物所带来的......


·开设赌场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
      开设赌场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一、开设赌场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1、开设赌场取保候审的违法主体最低的处罚是管制,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


·合伙财产份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财产份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如何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债权人在多次讨债无果,债务人就是拒不还钱的情况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具体来说,应该......


·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
      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一、律师民事诉讼格式文书范本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