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法务部催款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每一个人对欠钱不还的人都是深恶痛绝的,而且欠钱的人很大一部分是熟人,就是因为熟人关系,欠钱的人就一直拖着欠款。那么,本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欠款不还会怎么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法务部催款不还的后果如果法务部催款不还被认定为恶意透支者,不仅要承担民事上的还款责任,还有可以触犯刑法的信用卡诈骗罪。法务部的催款属于警告性质,信用卡持有人最好依催款通知上的要求与银行法务部联系。在没有能力全部偿还欠款时,要与银行主动协商还款额及还款期限。《刑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恶意透支的后果①对于恶意投资的消费者会在央行征信记录上留下法院强制执行记录。那么,您今后办信用卡、借款等,任何需要向银行,金融机构,或小贷公司借钱,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了。②会成为信用黑名单。以后坐高铁、坐飞机、子女升学就业,都会因为你这次恶意逾期受到影响,那么你失去的将不只是关乎钱的事情。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于2014年12月16日起施行。根据《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论是对个人欠款还是对银行欠款都是一样的,应该按照自己协议的时间来还清欠款,这样才能够最大的维护好双方的利益,但是如果行为人欠款到期没有还,法务部的催讨还不还的,那么信用就会缺失,甚至会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疫情期间诈骗犯罪怎么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


·在我国批捕后应该怎么处理?
      一、在我国批捕后应该怎么处理?1、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夫妻婚内财产侵权是什么意思?
      夫妻婚内财产侵权是什么意思?应当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并且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子女教育的需要,擅自对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做......


·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是否会坐牢
      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是否会坐牢一、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是否会坐牢?一般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


·辞退员工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情节较轻的处......


·一、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
      一、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小程序域名备案是什么?
      小程序域名备案是什么?一、小程序域名备案相关知识网站能访问的条件是:合法域名服务器程序数据库备案,其它几项都弄好了,还需备案通过才行......


·交强险互撞自赔
      在道路上车辆非常非常的多,所以在车辆之间存在着刮碰的情况也非常非常的多,如果出现了这样的交通事故的话,尽快处理是一个双方都希望看到的结果。那......


·根据公司法有限公司对比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的主要组织形式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虽然两种组织形式都是由股东出资并且在相关的运作方面也有很多相同之处,所以很多人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