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肇事逃逸顶替司机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顶替司机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后找人顶替交通肇事人及顶替人应当依法分别处罚。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行为属于对责任归结的逃避,此时,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了对公共秩序的威胁,同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客观上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让人来顶替属于另外的行为,该行为侵害的是司法活动的公正,不符合事后不可罚理论论述的范围,因此应当另行定罪量刑。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从该解释可以看出:首先,行为人要有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行为;其次,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即离开现场。即使他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人,他肯定是找其他人来顶替自己的行为,由顶替人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仍应认定是一种逃跑行为。行为人找人顶罪的目的是为了自己逃避法律的追究,是毫无疑问的。因此,行为人找人顶罪的行为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2)有的行为人在找人顶罪后,感到内疚向公安交警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犯罪事实的行为。有观点认为,象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是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也就不能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笔者认为,事后自首这不影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就象有的盗窃犯,在窃得财物回家后感到不安又将所窃的财物主动退还失主,仍应认定其盗窃犯罪既遂一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定量刑情节一旦形成,就不能回转。事后,行为人感到内心不安,主动到有关部门讲清问题,这是他原先在主观上逃避法律追究转变到主动接受处理的一个转换,也只能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这是另一个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因此,我们不能将后来的自首去否认他当时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实。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综合上面所说的,找人顶替罪名这个是严重的扰乱了我国的交通法下规的秩序,对于包庇他人犯错,一般是处三年以下的判法,如果情节严重者,可以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法,因此,这些刑法都是特别严重的,所以,在发生了事故之后,一定要自己去承担,不能找人顶替,这样只会害了别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拆迁是经常会出现的事情,企业主对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费用是否会满意,甚至企业拆迁会给企业主......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先要具有一般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之后其软件要能够运用,比如运用到工业中,进......


·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什么
      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什么一、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什么申请贫困户的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姓名,电话号码,民族,身份证号码,籍贯,......


·疾病在工作岗位发病算不算工伤
      疾病在工作岗位发病算不算工伤一、疾病在工作岗位发病算不算工伤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我国2011年1月......


·法律对重婚罪刑罚是如何规定的
      刑罚也就是刑事处罚,是行为人违反刑法规定,而应当受到的相应刑法制裁。那么您知道,我国对重婚罪的刑罚是如何规定的吗?而告重婚犯罪的又需要搜集哪些......


·寻衅滋事罪自投案能减刑吗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相关依据:《中华人......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监视居住权这是我国执法机关人员才有的权利,当然,这监视权也是严格的法律规定的。执法机关人员并不可以随便的监视......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有哪些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有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


·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怎么撤诉?
      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怎么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


·质押率不得超过50%吗?防范质押融资风险的对策有哪些
      质押率不得超过50%吗?防范质押融资风险的对策有哪些一、质押率不得超过50%把企业或个人拥有的合法的财产作为质押品,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自......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一、确定无名合同的原则有哪些1、吸收原则以合同主要内容为主,吸收次要内容,确定符合合同关系基本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