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江莹莹律师法律网
17.nj64.com
南京江莹莹律师电话025863091100

一、醉驾到检察院录口供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醉驾到检察院录口供要注意什么问题?
  
  从法律角度讲,录口供的时候要注意,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还是证人,都必须实事求是。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当然,很多人在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时,会不自觉的避重就轻、趋利避害,但不要诬告陷害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要坚持公平正义。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我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没有口供,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事实上,醉驾的案子也是有可能到检察院录口供的,至于工作人员具体会问些什么样的问题肯定都是和当前的醉驾案件有关的。如果说是答非所问,甚至是在回答相关问题的时候根本就是瞒报虚报的,除了自己要为此担责,其实在证据确切的情况下,口供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的有限的。因此,录口供时就一定要注意知道什么就说什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江莹莹律师,手机: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一直从事专职律师。业...More>>

·补办离婚协议要多少钱?
      补办离婚协议要多少钱?补办离婚协议要几十块钱即可,因为有相关的工本费用,至于具体的补办的话,它不是存在着一个手续费用的收取的,一般情况下协议书......


·劳务外包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劳务外包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劳务外包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实质要件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


·拘役一个月缓期两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一个月缓期两个月是什么意思?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的意思是:判决拘役一个月,暂缓执行,两个月是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宣告缓刑的......


·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有企业冒着被处罚的风险不给员工这些应有的待遇,员工可以......


·不愿调岗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
      不愿调岗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员工不同意调岗可能是因为调岗后的工作环境、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不......


·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怎么制定?
      企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怎么制定?一、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基本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开会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这些规定是董事会规范......


·走私罪能怎么定罪量刑
      走私罪定罪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


·上海法院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签下离婚协议离婚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一直是离婚双方的纠纷所在。在给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方面,不同的城市根......


·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
      所谓男方净身出户,其实就是指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男方不能分得财产,同时还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而这个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就叫做男方净身出......


·名誉权侵权四要件包括哪些
      名誉权侵权四要件包括哪些实践中,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侮辱、诽谤等行为,而对相关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则必须要先判定是否满足名誉权侵权......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发行条件和发行程序?在社会市场中,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而非上市公司在资金短缺或者需要商业融资的时候也是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江莹莹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0
025863091100
点击这里给江莹莹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